建议论坛收回帐号资源的时间延长为三个月
注册咱们安防的条约最下方用红色字体 醒目写着:
注意:连续一个月内未登录本论坛的用户,论坛将收回帐号资源。
我个人觉得一个月有些太短了 能否将其延长为 三个月 ??
即:连续三个月未登录本论坛的用户,论坛将收回帐号资源
因为 毕竟有的时候 人要是真的忙起来 什么东西也顾不上啊
要是因为这样或者那样的原因 真的有事连续一个月不能登录论坛 而失去帐号
那对把安防当网上家园的会员 是不小的打击
所以 提出这个小小建议
看能否考虑批准一下 以三个月为限(PS:好多论坛也是三个月的)
希望 乐乐 及各位管理员 斑斑们 能讨论讨论